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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审批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审批后将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cb.gansu.gov.cn)公布。
咨询电话: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0931-8800960、8800957
技术咨询:400-001-0370
监督电话: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机关纪委 0931-8800970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gs.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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