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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11人)

2020-05-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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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六、面试

1、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面试人选按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的人数确定,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 考核小组,采取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情况。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面试考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合格人员。

3、面试考核程序

(1)应聘者作个人陈述。

(2)主考官提问,应聘者回答。

(3)考官自由提问,应聘者回答。

(4)考官现场打分、亮分。

(5)计分。

(6)公布得分。

(7)签字确认。

(8)应聘者退场。

面试考核现场全程录像存档。

4、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综合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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